交易信息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城土地资源开发公司位于小金口镇金府路北侧厂房及宿舍打包出租 | 组织方: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城[2023]022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08-29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3-030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3-09-12 10:00:00 |
底价(万元): | 4.952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0.0 |
报价幅度(万元): | 0.02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9-12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说明 一、惠州市惠城土地资源开发公司位于小金口镇金府路北侧厂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惠府国用(2001)1302000085号、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3884227号)及宿舍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3884229号)各一栋及现有250KVA变压器一座,厂房面积为3616.04平方米,宿舍面积为1597.20平方米,共计5213.24平方米出租,出租期限5年,装修期免三个月租金。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第1-3年每月租金肆万玖仟伍佰贰拾伍元(¥49525元)元,以最终成交价为准。第4-5年在每月交易底价的基础上递增5000元。 竞得企业签订合同时需要缴纳押金壹拾贰万元(¥120000元)。 三、竞得企业不得经营环境污染、排放、噪音和涉及有投诉的行业及违规违法行业。 四、竞得企业不得转租,如转租没收保证金,解除合同。 五、竞得企业如需使用原货梯需支付安装过户等费用拾万元。 六、甲方按月向乙方计收租金,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月租金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开具租赁发票给乙方。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或政策性或生产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劳资纠纷、债权、债务等纠纷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问题安全问题,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进行室内装修时,严禁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以免影响房屋安全。乙方在装修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如发生安全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乙方应当合法经营,依法缴纳税费。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应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缴交劳动、治安、卫生等政策性收费。 十、乙方租赁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房屋财产的看管义务,房屋维修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用或征收,房屋、土地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政府对企业经营性的赔偿项目费用赔偿属于乙方所有。 十二、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的,从逾期第十六天起,每逾期一日,甲方就按应交租金的百分之一计算加收滞纳金,逾期两个月,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租金及滞纳金外,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楼房,乙方不得异议。 十三、租赁期满后属于甲方的财产归甲方所有,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折价赔偿。属于乙方的财产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安装的低压供电线路不得拆除。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乙方续租。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郑先生,13923626486(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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