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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棚改项目回迁安置房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2-07-27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朝阳市龙城区棚改项目回迁安置房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28 至 2022-08-03
撰写单位: 朝阳市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朝阳市龙城区棚改项目回迁安置房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龙城区棚改项目回迁安置房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303-00039

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棚改项目回迁安置房屋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3,330,000.00

最高限价(元):233,33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关于朝阳市龙城区吴家洼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屋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的说明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吴家洼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屋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套)

备注

1

现房或
存量房

45㎡

79

此次采购建筑面积约为6.1万平方米,房屋要求多层建筑,框架结构,套型面积误差在正负3平方米内。

2

现房或
存量房

65㎡

331

3

现房或
存量房

85

342

4

现房或
存量房

105

67

合计

819

投标人须对所投标的招标文件中所有采购内容全部投标,不能只对个别内容投标,否则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被拒绝。

3.采购项目要求:

(1)按照本次采购项目居民就近安置的意愿,安置范围为龙泉大街以东、长江路以南、中山大街以西、竹林路以北范围内,满足安置条件的现房、存量房作为安置房源;

(2) 满足我市现行征收补偿政策要求,以中小户型为主;

(3)房源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户型搭配合理;

(4) “五证”齐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 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

(6) 202212月30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的;

(7) 符合市政府2015年6月12日印发的朝政发[2015]23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采购项目预算价格(单价):3825元/㎡(所购房屋必须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中标单位在尊重回迁安置居民意愿的基础上,自行与回迁安置居民协商一致后,室内装修部分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

朝阳市龙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8月3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24,250,000.00

最高限价(元):124,2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关于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B地块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屋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的说明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B地块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屋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套)

备注

1

现房或
存量房

45㎡

21

此次采购建筑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房屋要求多层建筑,框架结构,套型面积误差在正负3平方米内。

2

现房或
存量房

65㎡

112

3

现房或
存量房

78㎡

48

4

现房或
存量房

85

238

5

现房或
存量房

105

22

合计

441

投标人须对所投标的招标文件中所有采购内容全部投标,不能只对个别内容投标,否则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被拒绝。

3.采购项目要求:

(1)按照本次采购项目居民就近安置的意愿,安置范围为龙泉大街以南、中山大街以西周边范围内,满足安置条件的现房、存量房作为安置房源;

(2) 满足我市现行征收补偿政策要求,以中小户型为主;

(3)房源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户型搭配合理;

(4) “五证”齐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 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

(6) 202212月30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的;

(7) 符合市政府2015年6月12日印发的朝政发[2015]23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采购项目预算价格(单价):3550元/㎡(所购房屋必须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中标单位在尊重回迁安置居民意愿的基础上,自行与回迁安置居民协商一致后,室内装修部分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

朝阳市龙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8月3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1,950,000.00

最高限价(元):31,9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关于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南村棚户区改造回迁

安置房屋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的说明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南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屋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套)

备注

1

现房或
存量房

65㎡

81

此次采购建筑面积约为0.9万平方米,房屋要求多层建筑,框架结构,套型面积误差在正负3平方米内。

2

现房或
存量房

85㎡

44

合计

125

投标人须对所投标的招标文件中所有采购内容全部投标,不能只对个别内容投标,否则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被拒绝。

3.采购项目要求:

(1)按照本次采购项目居民就近安置的意愿,安置范围为七道泉西街以东、长江路以南、龙泉大街以西、文明路以北范围内,满足安置条件的现房、存量房作为安置房源;

(2) 满足我市现行征收补偿政策要求,以中小户型为主;

(3)房源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户型搭配合理;

(4) “五证”齐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 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

(6) 20228月30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的;

(7) 符合市政府2015年6月12日印发的朝政发[2015]23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采购项目预算价格(单价):3550元/㎡(所购房屋必须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中标单位在尊重回迁安置居民意愿的基础上,自行与回迁安置居民协商一致后,室内装修部分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

朝阳市龙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8月3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90,0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关于朝阳市龙城区东三家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屋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的说明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东三家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屋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套)

备注

1

现房或
存量房

45㎡

20

此次采购建筑面积约为2.4万平方米,房屋要求多层建筑,框架结构,套型面积误差在正负3平方米内。

2

现房或
存量房

65㎡

70

3

现房或
存量房

74㎡

18

4

现房或
存量房

86㎡

90

5

现房或
存量房

93㎡

66

6

现房或
存量房

112㎡

30

合计

294

投标人须对所投标的招标文件中所有采购内容全部投标,不能只对个别内容投标,否则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被拒绝。

3.采购项目要求:

(1)按照本次采购项目居民就近安置的意愿,安置范围为龙泉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南、中山大街以西、长江路以北范围内,满足安置条件的现房、存量房作为安置房源;

(2) 满足我市现行征收补偿政策要求,以中小户型为主;

(3)房源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户型搭配合理;

(4) “五证”齐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 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

(6) 202212月30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的;

(7) 符合市政府2015年6月12日印发的朝政发[2015]23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采购项目预算价格(单价):3750元/㎡(所购房屋必须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中标单位在尊重回迁安置居民意愿的基础上,自行与回迁安置居民协商一致后,室内装修部分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

朝阳市龙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2022年07月19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8月3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0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 观看开标直播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截止之日前通过邮箱提交参加本项目所需的五证(详见采购文件)及无抵押证明。收取邮箱为:cylcpgb0163@163.com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放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龙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本级

地 址: 朝阳市龙城区黄河路五段1-6号

联系方式: 0421-2571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市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友谊大街三段14-1龙城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 0421-2611447

邮箱地址: 439297783@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城支行

账户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财政局

账号: 0713021809200115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家璇

电 话: 0421-261144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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