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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灵芝小学校园综合整治工程(可研及设计一体化)(小型工程)(二次)

· 2023-07-04
招标概况我要投标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宝安区灵芝小学校园综合整治工程(可研及设计一体化)(小型工程)
项目编号:440393202306290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宝安区灵芝小学校园综合整治工程(可研及设计一体化)(小型工程)(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440393202306290010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是
标段:宝安区灵芝小学校园综合整治工程(可研及设计一体化)(小型工程)(二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04 09:00 至 2023-07-06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7-04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7-05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一)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投标失败,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 (二)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等于3家的,全部进入抽签环节; (三)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大于3家的,由我街道组织入围评审会,择优选取3家进入抽签环节; (四)选取进入抽签程序的投标人,按照其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依次以1、2、3排列抽签序号。 (五)由我方在上述号码中抽出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苏工
办公电话:23496134
传真:
手机号码:13480915357
电子邮箱:120864921@qq.com
通讯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文桃
办公电话:23228901、1348091535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932023062900100101Y
标段名称:宝安区灵芝小学校园综合整治工程(可研及设计一体化)(小型工程)(二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7-06 18:00
招标部分估价:52.1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工程承包范围包含宝安区灵芝小学校园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工作。其中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研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概算须是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编制,并加盖注造价师公章,如设计单位不具备资质,须分包给专业咨询公司完成)、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及认证(分析报告须由具有绿色建筑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并通过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如设计单位不具备资质,须分包给专业咨询公司完成)、BIM设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BIM设计内容,并保证BIM设计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评审及审批)、装配式设计(严格执行装配式建筑标准和技术规范)、海绵城市设计、路口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若设计单位不具备资质,须分包给具备资质公司完成)、水土保持等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后续施工配合服务、编制竣工图、竣工结算(含审计)配合服务等内容,并须承担未获得业主经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具体的设计范围为详见设计任务书。
计划总投资:1561 万元
工程地址:新安街道新安三路灵芝小学校园内
评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单位(专业为建筑工程,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提供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周期:3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无
招标理由:
/;
邀请单位:
深圳市物业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现代建筑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信国安资产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重要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10.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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