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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镇水贝村邓屋骨灰楼项目

· 2023-06-03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03日至2023年06月12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6693001001

招标编号: SPASPA12300436

建设单位:东莞市石排镇水贝邓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广东华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石排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石排镇水贝村邓屋骨灰楼项目

工程地址:东莞市石排镇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6011489.23元

工程规模:石排镇水贝村邓屋骨灰楼项目拟将一栋宿舍楼改建为骨灰楼,建筑占地面积约599.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54.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2398.00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为14.05米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电梯和楼梯间、房屋结构加固、外墙装修、室内装修、室外增设停车场和道路、优化周边配套基础设施等。

发包范围:石排镇水贝村邓屋骨灰楼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装饰; 2、加固工程;3、钢结构屋面;4、室外附属工程;5、安装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6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室(8)

投标会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8)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6月03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12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邓工 0769-86593002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袁工 0769-22205885-804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要求表。 9、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接受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排镇水贝邓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电话:0769-86593002。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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