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02号702、703房
17296.00元/月/总面积
218.93 ㎡
2023-03-09
6 年
办公
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7296元,并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3-03-09至2023-03-22)
房产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
交通便利,可注册办公,电梯房
凡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竞租保证金:
(一)标准:51888元。
(二)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向招租方提交报名资料当天汇入招租方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开户行:农行广州新滘支行,账号: 44048201040004762,以招租方开户银行进账单日期为准)。
一、招租说明:
(一)本次招租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后有关此租赁事宜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消防设备、设施、水电安装等)均由承租方负责。
(二)承租方应自行办理相关商事登记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如未能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导致承租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遭受的一切损失,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招租信息发布:在广州市产交所自挂网(公布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22日)
三、报名具体内容: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海珠区新港中路302号四楼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物业经营部。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报名须提供:
(1)有效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委托提交资料,须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1)有效的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2)持照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自然人须提供: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招租工作具体安排: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及提交资料并按时交纳竞租保证金后,招租方将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1.如有2个或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且均符合条件的,则召开竞租会。招租方于竞租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将竞租会的具体安排、要求、竞租方式等事宜书面通知意向承租方。
2.如只有1个意向承租方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经审批后可确认为该物业承租人,并按照招租信息公布的租金、租期等条款,签订租赁合同,不再另行组织竞租会。
(二)意向承租方未通过审核或未竞租成功的,招租会后5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向其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如成功竞得方拒绝签订《承租人确认书》或不按确认书要求签订租赁合同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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