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艺体中心(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艺体中心(一期):坛发改备[2022]2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艺体中心(一期)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坛区金城镇西城路11号地块。
2.2工程规模: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艺体中心(一期)工程用地面积6770㎡,新建建筑面积:6368.95㎡,包括教学楼、风雨操场、看台及司令台、配电房、地下消防泵房水池、地下生活泵房水池、室内装修及室外附属等工程。
2.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
2.4 工程概算投资额:3820万元(其中受监工程造价约为35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71.02万元
2.6本次招标范围: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艺体中心(一期)监理工程(包含土建、市政、安装、智能化、绿化景观、设备采购等的监理),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范围内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3)施工组织协调及招标人交办的与工程相关的事项;(4)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5)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前期及竣工手续等服务。
2.7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8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9标段编号:A3204821839000027001002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的专业及资质等级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1名;
3.9其它要求:/
四、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7.0 中(网址: 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 )进行招标文件(图纸)的下载、招投标答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月 29日 09 时 30 分。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名源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A楼 9-11层 地址: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B幢第12层
邮编: 213200邮编:213200
联系人:邹女士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519-85658015电话:0519-8230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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