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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文化艺术街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 2022-09-17
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开标室(11)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10-10 09:30:00
开标时间 2022-10-10 09:3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19000748005725001001
公告发布责任人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数据时间戳 2022-09-17 11:05:22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2-10-10 09:3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2-09-17 08:30:00
公告标题 松山湖文化艺术街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2-09-17 08:30:0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交易系统标识码 124419003519028823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124419003519028823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开标室(11) 招标项目编号 E4419000748005725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19000748005725001001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2022-09-17 13:11:37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4419003519028823-20220917-110521-7 平台编码 SYGNDG
公告源URL http://ggzy.dg.gov.cn/ggzy/website/WebPagesManagement/jsdetail?fcInfotype=1&publishId=8a1289ce8321e97601834545843c58b6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17日至2022年10月10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5725001001

招标编号: SHBSHA12210844

建设单位: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工程名称:松山湖文化艺术街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市松山湖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390463325.58元

工程规模:松山湖文化艺术街区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7168.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637.4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积约5149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19141.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对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在地的9栋办公建筑及地下室改造为科学交流中心、美术馆、复合文化中心、主题展览馆、主题科技馆、生态生活体验中心、配套用房、设备用房;新建文化艺术展览空间、连廊、中心竖向交通构筑物、地下车库;室外及配套工程等。

发包范围:松山湖文化艺术街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主体结构、结构加固工程、建筑屋面(含防水)、装修工程(含室内装修及外立面装修)、给排水、消防工程、动力与照明工程、通风工程、弱电工程、拆除及修复工程、光伏工程、钢结构工程、景观工程(含室外管网)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等的监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 (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不分等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松山湖文化艺术街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约为40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6个月,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阶段)暂定为24个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10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室(11)

投标会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9月17日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0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苏海荣 0755-86716002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马红兵 0769-2265203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13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财政投资项目必选条款】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它: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电话:0755-86716002;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兴隆街汉唐大厦21-22楼。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9-22652033;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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