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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 2022-09-14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2218015175

1.招标说明

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147号)精神闽侯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闽侯县教育补短板(一期)项目并授权闽侯县教育局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文件(侯政文〔202268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原则同意闽侯县教育补短板(一期)PPP项目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闽侯县教育补短板(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

2.2 项目所在地:项目位于福州市闽侯县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闽侯县教育补短板(一期)PPP项目共包含3个子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约21.22万平方米其中:

子项目一: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学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3699平方米(合80.55亩),总建筑面积约90547平方米。项目规划有教师进修校图书、行政综合楼教学楼(初中、高中)学生宿舍食堂幼儿园运动场地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含基础、主体结构、室内粉刷外墙装修、消防设施水电安装、地下室等)、室内装修及配套工程含室内装修、室外管网、道路绿化、室外附属运动场地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办学规模含幼儿园15个班,小学36个班,初中60个班,高中30个班。

子项目二: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项目用地面积30690平方米,规划绿地面积9022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3821平方米。项目规划有教学楼、综合楼、公共教学楼及地下室、室外运动场及其他室外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室内粉刷外墙装修、消防设施水电安装、地下室等)、室内装修及附属配套工程室内装修、室外管网、道路绿化、室外附属运动场地设施、变配电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办学规模含小学48个班。

子项目:闽侯县第三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8827平方米(合58.24亩),总建筑面积约6781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教师教研室、体艺楼(含食堂)、室外运动场及附属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办学规模含小学72个班,幼儿园18个班。

说明:最终项目实施内容以经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为准。

2.4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可研批复的估算总投资约为183879.48万元,其中纳入PPP投资范围金额为102362.18万元,包括工程费用80895.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527.86万元,预备费1939.14万元工程费用最终以政府方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最终以项目招标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2.5运营维护内容:项目公司应提供符合规定和标准要求的基础设施产品和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构筑物维护管理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公共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安全保障及秩序维护配合协助学校日常活动等。

2.6所处阶段: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7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所在地福州市闽侯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

股东结构:政府方出资代表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持有股权比例为5%95%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

出资时间:项目公司股东应按股权比例在《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剩余出资需在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下按建设进度及时足额到位。

2.8投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2.9资金来源:

1项目资本金要求项目公司须提供不少于PPP投资总额20%的项目资本金,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项目融资资金: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建设进度按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注入,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并及时到位。

2.10合作期限:项目合作年限为18年,其中整体建设期3年(自第一个子项目发布开工令之日至全部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各子项目建设期应符合工期定额标准,各子项目在满足条件时可分别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可分别进入运营期,运营期15年(自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第15年后该自然日前一天止)。项目建设期延长或缩短,项目运营期保持不变,合作期相应缩短或延长。

2.11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闽侯县教育补短板(一期)PPP项目的社会投资人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工程建设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或者是该等公司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担相同工作内容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0亿元可用授信额度的银行综合授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综合授信文件的金额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承诺:将按约定完成除政府出资方负责出资以外的项目资本金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中标社会资本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或增信,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未及时到位,则由中标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并保证足额及时到位。(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6)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当日)的前五年内,投标申请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亿元的PPP项目。(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投标申请人在所提供的项目业绩中作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业绩方予以认可;该PPP项目需纳入中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内[http://www.cpppc.org],否则不予认定)

(7)投标申请人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针对投标申请人行贿犯罪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并出具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函;(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9本项目接受相关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超过两(2家,应由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联合体任一成员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30%(含)。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22916202292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213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10120900,递交地点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楼本项目开标厅),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300万元。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从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时之前,汇达资格预审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2218015175]

8.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据的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8.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号:631024028

8.5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闽侯县教育局

址:闽侯县滨江西大道滨江商务中心3

联系人: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1-22980653

9.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人:刘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0591-280596251332822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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